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01-08

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强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增强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谁领导,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深入排查、系统整治各单位实验室存在的各类隐患和突出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坚决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开展假期前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1)要求,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建立台账,标明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档案留存工作。

三、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假期中各学院要做好管控类及易燃易爆危化品、精密贵重仪器、特种设备、压力容器、放射源、生物(微生物)等安全管理工作,做好特殊天气防范工作。暂时不用的试剂要分类规范存放,危险废物、废液要集中安全存放,不能断电的设备要有专人管理,严禁在实验室进行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任何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住宿及存放个人物品,严禁在实验室使用违规电器。

寒假期间不使用的实验室,须在水、电、气、门、窗、柜、仪器设备等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封存,贴上封条。确因科研需要,必需在假期使用的实验室,需安排至少一名教师带班,填报相关信息表并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电子版2025113日前发至65526322@qq.com,信息表见附件2)。

寒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安全管理科:房磊15963577778

党委保卫部(处)值班电话:校本部690251062510

八角湾校区690811068110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2.2025年寒假使用实验室情况统计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