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实验室安全事故,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有关要求,现将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举报方式公布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35-6918216(校内:68216)
举报邮箱: 65526322@qq.com。
二、举报受理范围
1.存在违规购买、储存、使用、运输、转让或处置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爆炸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在内的管制类化学品)、特种设备、放射性同位素及核材料、射线装置、危险废物等,或未采取必要的措施导致被盗或遗失,或发生上述情况未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2.存在未进行相应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在实验室内使用超出其生物安全许可范围的生物材料或进行超出其生物安全等级的操作,违规开展动物实验等情况。
3.发现安全隐患,或接到整改通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 未经许可擅自启用被封实验室或实验设施设备。
4.存在未落实实验人员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实验室准入制度、项目安全审核制度等情况。
5.存在未制定必要的操作规程,未制定必要的应急预案等情况。
6.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后,未积极采取处置措施、迟报瞒报谎报漏报、人为破坏事故现场等。
7.存在实验室区与生活区混合现象,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情况。
8.存在校内设施问题,易发生断裂、坍塌等影响师生生命安全现象。
9.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安全管理相关规定、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行为。
三、其他事项
欢迎广大师生对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问题隐患进行举报,提供问题隐患所在楼宇、实验室房间号、问题描述和现场照片等信息。对于所举报的问题隐患我们将按照相应程序及时进行复核和处置。我们将对举报者进行严格的隐私保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5月15日